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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借据可以讨回借出的钱吗?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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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371日,老林因资金周转向老陈借款4万元,双方签订款协议,约定老林在201383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与此同时,双方没有就此事发生争议。2024122日,老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林退还借款4万元。老陈说,老林一直没有还款,因为朋友的友谊,他没有向他索要欠款。老林说,借款已经10多年了,具体情况记不清了。当时可能有还款,但借据没有作废。否则,为什么老陈在过去的10年里没有催促他?此外,本案纠纷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老陈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为诉讼时效无法证明中止或中断驳回诉讼请求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案件纠纷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根据当时实施的《民法通则》135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老陈向人民法院要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2年,即2013830日至2015829日。现在老陈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所以法院采纳了老林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依法驳回了老陈的诉讼请求。

 

问题①:诉讼时效期间有多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变吗?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提出诉讼时效辩护的,债权人可以丧失胜诉权。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期为可变期,可中止、中断、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问题②:如何预防诉讼时效“过期”?

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诉讼时效“过期”:1.密切关注时效期限。债权人应当明确掌握债权的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期间及时主张权利。2.主动中断时效,保留证据。为了保持诉讼时效“不过期”,债权人可以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具体做法:发送书面催告、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建议妥善保存和收集证据,如:邮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寄回执、短信记录、和解协议还款计划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证据,证明时效中断的事实。

 

问题③: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辩护。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辩护;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要求返还。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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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次讨债。当然,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并没有在诉讼时效期满后免除,而是限制了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事实上,身体权利本身并没有被消除,债务人仍然有偿还债务的道德和法律义务,债权人有权继续讨债。

 

2.试着与债务人协商。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或和解计划的,债务人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毁约”。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自新协议确认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3.寻找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仔细回顾双方之间的事实,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或忽视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