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继承往往成为引发家庭冲突的导火索。随着社会人际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家庭财富积累的数量和形式增加,继承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理解继承法律知识对保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01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根据中国法律,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继承必须遵循顺位继承。如果有前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后一顺位的继承人不能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法定继承中,家庭财产的流转是从被继承人到继承人,再到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和其他直系晚辈血亲。此时,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的财产只能流向其他子女或第二顺位亲属。作为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继承人子女和孙子女通常不能在法定继承中获得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部分物质财富可能对某些群体产生重大影响。代为继承制度的建立,为被继承人直系晚辈血亲对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此外,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代位继承可以填补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继承权的空白。此外,由于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代表他们的父母参与继承,他们在继承顺位中处于较高的位置,这更有利于他们的继承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则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后代血亲应代位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将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03养子女和继子女是否可代位继承?
在代位继承中,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直系晚辈血亲,这个概念需要充分理解。一般来说,晚辈直系亲属是指与被继承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晚辈亲属,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和外曾孙子女。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只要有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
在民法法系中,也存在一种拟制的血亲亲属关系,他们与血亲具有相同的亲属权利和义务。因此,拟制的血亲也一样享有代位继承权。主要包括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因此,代位继承的规定也适用于这些人。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当继子女是第一顺位或等同于第一顺位代位继承人时,存在限制,即他们必须与被继承人或替被代位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虽然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但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承人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此外,继子女的养子女的代位继承也应基于维持继子女的地位为前提。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继承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将不会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应继承。
本部分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章中提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章中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有共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03在第一和第二继承人中,有资格替代继承的人的范围,有什么区别?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则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后代应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的辈份数没有限制。当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通过代位继承时,应仅限于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后代。换句话说,当兄弟姐妹通过代位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受到辈数的限制。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继承法第1127条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当有必要审查第二顺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问题时,应严格控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04代位继承可继承的财产范围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第3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本可以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已经放弃吧继承已故人的遗产的权利或被剥夺了继承权,他的子女将不再享有代位继承权。同样,在确定被代位继承人应获得的遗产份额时考虑的因素,例如法律规定的更多、更少或无份额,也适用于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的份额确定。
05代位继承可以适用于遗嘱存在的情况吗?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被代位继承人享有遗嘱继承权的,由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素影响涉及分配给继承人遗产的遗嘱将无效,遗嘱的代位继承不会发生。在没有其他遗嘱的情况下,这部分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06胎儿能代位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婴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第一百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保留在遗产分割中。胎儿在分娩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根据上述条款,并通过系统解释,胎儿在代位继承中的权利是可以肯定的,但在审判实践中,胎儿代位继承权的处理需结合《民法典》第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综合适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涉及遗产继承、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然而,如果胎儿在分娩时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保留。胎儿分娩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