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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协议不合法?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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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协议是实现商标权转移的核心法律文件,其合法性直接决定了商标转让行为的效力。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主观故意规避法律等原因,商标转让协议可能出现不合法情形。 

一、商标转让协议不合法的法定情形

(一)违反商标法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对商标转让设定了强制性规范,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协议不合法。最典型的情形包括:未一并转让近似商标,即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转让行为易导致混淆或存在其他不良影响,如转让知名商标给与原商品类别差异过大的主体,可能淡化商标显著性。例如,某企业转让 龙井商标时,仅转让其在茶叶类别的注册,而未转让在饮料类别注册的近似商标,该协议因违反一并转让原则而不合法。

此外,转让人并非商标合法权利人的,其签订的转让协议也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转让商标的,构成侵权,相关协议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违反民法典的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 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商标转让协议若欠缺上述要件,将构成不合法:

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如转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受让人未取得经营资质却受让服务商标;

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例如转让人隐瞒商标已被质押的事实,诱使受让人签订协议;

违背公序良俗:转让包含民族歧视、低俗内容的商标,或通过转让规避行政处罚、债务清偿等法定义务。

2023 年上海某法院审理的 “XX 酱酒商标转让案中,法院认定协议因转让人通过虚假材料骗取商标注册,其转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定协议无效。

二、协议不合法的效力认定与法律后果

(一)无效协议的自始无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商标转让协议若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商标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受让人无法取得商标专用权。例如,转让人通过伪造商标注册证签订的转让协议,即使已支付转让款并实际使用商标,受让人仍需停止使用,商标权仍归原注册人所有(或因注册证无效归于消灭)。

无效协议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即受让人应返还商标相关权利凭证,转让人需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赔偿损失,过错方需赔偿对方因协议无效遭受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某案例中,转让人明知商标已被法院查封仍签订转让协议,导致协议无效,法院判决转让人返还转让款并赔偿受让人的广告投入损失。

(二)可撤销协议的效力待定状态

对于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通常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协议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受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处理方式参照无效协议;

若受让人放弃撤销权或超出期限未行使,协议转为有效,双方需继续履行。

例如,受让人因误解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签订协议,发现后在一年内申请撤销,法院经审理认定构成重大误解的,将支持其撤销请求。

三、协议不合法的处理路径与实操要点

(一)协商解决:效率优先的争议化解方式

协议被认定不合法后,当事人可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重点包括:

返还与补偿:明确转让款、商标使用收益的返还比例,约定过错方的补偿金额。例如,因受让人明知商标存在权利瑕疵仍签订协议,双方可协商按 7:3 比例分担损失;

后续处理:约定商标的返还方式(如配合办理商标局备案注销)、实际使用产生的衍生权益(如广告语、包装设计)的归属;

保密与不追责:对于非恶意导致的协议不合法,可约定互不追究对方责任,避免扩大损失。

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办理公证增强执行力。

(二)行政救济:依托商标局的审查与纠正机制

若协议已提交商标局审查,可利用行政程序解决:

主动撤回申请:在商标局作出核准决定前,双方可共同申请撤回转让申请,避免被认定为不合法后留下不良记录;

异议与答辩:若第三方对转让提出异议(如主张商标权),当事人可通过提交证据材料参与答辩,由商标局对协议合法性作出认定;

行政投诉:发现对方恶意签订不合法协议(如伪造文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例如,转让人隐瞒商标被质押事实,受让人可向商标局提交质押登记证明,请求驳回转让申请,并向监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责任。

(三)司法诉讼:通过裁判明确权利义务

诉讼是解决协议不合法纠纷的最终途径,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形提起诉讼: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判令返还财产、赔偿损失。需提交商标注册证、转让协议、过错证据(如欺诈的聊天记录、隐瞒权利瑕疵的证明);

撤销权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的证据,请求撤销协议;

损害赔偿之诉:针对对方恶意行为造成的额外损失(如商誉损失、维权费用)单独索赔。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审查商标状态、协议条款、双方过错程度。2022 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转让人未一并转让近似商标构成违约,判决协议部分无效,转让人需返还 60% 转让款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四、风险防范:避免协议不合法的实操建议

(一)签订前的合规审查

商标权核查: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商标状态,确认转让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商标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无撤销、质押等限制)、是否存在近似商标需一并转让;

主体资格审查:核实受让人是否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如受让医药类商标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条款合法性审核:聘请专业律师审查协议,确保不违反一并转让原则、不约定规避法律的条款(如 不办理商标局备案)。

(二)履行中的动态监测

备案跟踪:协议签订后及时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跟踪审查进度,对补正通知及时回应;

权利瑕疵预警:定期查询商标状态,发现被他人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的,立即通知对方共同应对;

证据留存:保存所有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商标使用证据,为可能的纠纷提供支持。

(三)争议发生后的应对策略

止损措施:立即停止商标使用,避免扩大侵权风险;冻结剩余转让款支付,防止损失扩大;

证据固定:公证保存协议文本、沟通记录、商标状态查询结果等,确保证据链完整;

专业介入:在收到对方催告或发现权利瑕疵时,及时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制定应对方案,评估协商、行政、诉讼路径的可行性。

商标转让协议的合法性是商标权平稳转移的前提,其处理涉及合同法律制度与商标管理规范的交叉适用。当事人需在签订前强化合规审查,出现争议后根据协议效力状态(无效或可撤销)选择合适的解决路径,通过协商、行政救济或司法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在商业实践中,依托专业法律力量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才能确保商标这一核心资产的价值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